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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医生”春运故事:零下2℃为高铁隧道“把脉问诊”******

  (新春走基层)“钢轨医生”春运故事:零下2℃为高铁隧道“把脉问诊”

  中新网宁波1月16日电(林波 朱小刚)“李康,晚上施工你负责下行侧隧道边墙检查。”“吴海瑞,你和王达负责清运杂草,夜间天气寒冷,大家都注意保暖。”“好的,我们会按标作业,注意保暖。”

  窗外,夜色浓烈,凛冽的寒风呼呼地吹着。室内,灯火通明,回荡着阵阵应答声。

  近日,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工务段椒江桥隧工区会议室里,工区班前点名会正在举行,该工区工长王海松对7位职工的工作进行分工。

  当日23时,职工们按照各自分工到工具间准备作业用的机工具。

  此时,深夜江边雾气来袭,短时间内能见度不到10米,只有几盏头灯闪烁着微弱的光。幸运的是,不一会儿雾气就有所消散,“钢轨医生”们搭乘工程车,赶赴杭台高铁下北山二号隧道进口,等待进网作业命令。

  命令下达后,他们进入隧道,分三组进行作业。

隧道拱顶混凝土结构检查现场。 王威 摄隧道拱顶混凝土结构检查现场。 王威 摄

  据悉,下北山二号隧道全长429米,虽是一座短隧道,却是华东地区第一座单洞四线隧道,也是台州站进站咽喉口,在杭台高铁全线位置非常重要。

  作业现场,他们利用检查锤、照相机、望远镜和限界测量仪等检测工具,对隧道衬砌、基础沉降和限界等技术指标进行检查。

  在工友照明灯的配合下,王海松利用60倍变焦望远镜,对隧道拱顶的混凝土结构进行检查。隧道里温度较低,湿度较大,灯光也不够亮,王海松和工友配合着对隧道拱顶混凝土结构进行逐个分段分格检查。

  “这次有雾气,所以镜头不太清楚,只有频繁清理镜头,才能看得更清楚、更准确。”每隔一段时间,王海松就停下来对望远镜进行擦拭,确保现场观测的精准度。

  在仔细检查隧道衬砌后,他们又打开中心水沟盖板,对水沟进行检查,这时王海松发现水沟里有一处细小的泥土淤积,约一厘米高。

  “短隧道火车快速行驶,尘土、铁屑等杂物容易被吹进来,在中心水沟形成淤泥堆积,我们要用铁锹等工具把淤泥处理掉,确保排水通畅。”王海松如是介绍。

  与此同时,另外两组人利用检查锤,对隧道上行侧和下行侧的边墙进行敲击,确认墙体是否有空响,并对高铁未开通前整治过的细小问题进行复检。

检查记录现场。 王威 摄检查记录现场。 王威 摄

  “95后”职工李康在该工区从事桥隧检修作业已经有8年,每天0时到4时的四个小时作业里,他做的工作简单又重复,就是用检查锤不断敲击边墙或者拿着本子对数据进行记录。

  当日凌晨,隧道里的温度已下降到零下2℃,李康的脸上却冒出了汗。

  “我们在敲击过程中,每一步都得仔细、认真,每一块都不能漏下,并把问题全部记录下来,立马去现场整治。对我们而言,这项工作虽然很累,但还是感到很自豪,能为列车运行安全做最好的保障。”李康如是说。

  2023年的春运是杭台高铁开通后的第二个春运。其间,这些“钢轨医生”们将对铁路沿线隧道、桥梁等设备进行加密检查,对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把脉问诊”,确保高铁旅客安全出行。(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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