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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注册2023-01-31 16:05

《中国影视蓝皮书》:五年征程,整装再出发******

  光明网讯(记者 陈凡玉)2023年1月1日,《中国电影蓝皮书2022》《中国电视剧蓝皮书2022》(下称《影视蓝皮书2022》)于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西影特别单元举行新书首发仪式。

《中国影视蓝皮书》:五年征程,整装再出发

  《中国影视蓝皮书》是由北京大学影视戏剧研究中心与浙江大学国际影视发展研究院合作推出的年度“影响力影视剧”案例报告,由北京大学陈旭光教授与浙江大学范志忠教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影视蓝皮书2022》为蓝皮书系列丛书的第五套,今年是蓝皮书评选活动的第五年。五年间,影视蓝皮书系列承担起了见证“年度影像发展史”、分析“年度影响力”个案、架通产学研一体化的桥梁等重要作用,在学界业界和社会上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

  在新书首发仪式上,陈旭光对《中国影视蓝皮书》的历史、发展和未来做了主旨报告。他认为,中国电影进入“互联网+”新时代,以短视频营销等为代表的新型媒介影响着中国电影的生产与传播,而中国电影代际导演也呈现出老中青共同奋进,共建中国电影的格局。总体来讲,新主流电影与想象力消费类电影共同并行是近年来中国电影发展的重要现象。电视剧方面,新主流电视剧探索单元剧的叙事策略,具有宏大叙事的开拓精神,尝试以小人物视角来展现时代巨变,创新乡土人情的新风貌。产业方面,剧场模式发展强势,网台共生关系形成。

《中国影视蓝皮书》:五年征程,整装再出发

  据悉,2022年度“十大影响力电影”与“十大影响力电视剧”评选工作暨《中国电影蓝皮书2023》《中国电视剧蓝皮书2023》的编撰工作,也已于1月3日正式启动。今年,《影视蓝皮书2023》将以“影响力”为关键词,经过三轮严格筛选,选出“2022年最具代表性的10部电影及电视剧作品”。评选先由影迷剧迷在线上进行大规模投票,从40部初名单中评选出各30部影视作品,再经北大、浙大的学生代表选出20佳,最后综合全国50位影视学者、评论家的意见决定最终的十佳作品。

  《影视蓝皮书2023》将以评选出的十佳作品为个案,深入剖析中国电影、电视剧行业年度10大重要现象,归纳2022年度中国影视产业创作与发展的特征和规律,以此见证并推助中国影视创作的质量提升、影视产业的升级换代与电影工业美学的理论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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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中国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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