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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注册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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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运高位运行:如何答好新“考卷”******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

  1月7日,一年一度的春运“大考”正式拉开大幕。不再落地检,不再隔离,不再查健康码……作为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的第一个春运,今年春运备受全国人民的关注。

  回家过年,是中国人最深层的情结;趁着春节来一场旅行,也是许多家庭一年中最重要的期待。过去三年,在“就地过年”的倡导下,许多家庭中的成员分散在各地,未能与家人在春节团聚。如今,随着防疫新政的落地,回家的温暖正在期待中升温。不论是踏上回家的归途,还是走在旅行的路上,不管目的地在何处,春运的方向就是家的方向。

  尽享团聚 客流量显著提升

  春运首日,在中原大地上,郑州东站的候车大厅内南来北往的乘客熙熙攘攘,候车大厅服务台上摆放着的年宵花束年味十足。

  57岁的刘大妈一手拎着一捆山药,一手提着几包大枣和胡辣汤料,眼睛时刻关注着候车大厅屏幕上的车辆信息表,生怕错过了高铁。

  “今年我去北京女儿家里过年,她工作比较忙,已经两年没回来了,我这次去正好给她带点家乡的特产!”刘大妈话语中洋溢着掩饰不住的兴奋,“去年高铁提速,从郑州到北京只需要2小时11分钟,现在出行也方便,以后我可以常去看女儿了!”

  与此同时,在祖国的北方,一台从哈尔滨站始发的Y687次旅游专列正缓缓驶离站台,踏雪寻冬。据悉,这是今年春运期间开行的首趟冰雪环线旅游专列,大量来自我国华东、华南等地区的游客搭乘专列,开启冬日畅游北国风光之旅。

  “我早就想来东北看看真正的大雪长什么样子了!但这几年由于疫情原因,一直没有出过远门。今年政策调整了,学校也放假得早,我就跟爸妈一起来这边过新年。”列车上,21岁的广州小伙王博文被窗外的雪景所吸引。据他介绍,今年寒假他要趁着这个空闲,把雪乡、雪景和滑雪统统体验一遍。

  不论是返乡还是旅游,对于正在亲历今年春运的旅客来说,都能明显感受到客流量的显著提升。根据交通运输部初步分析研判,今年春运期间客流总量约为20.95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99.5%,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70.3%。从客流构成看,预计探亲流约占春运客流的55%,务工流约占24%,旅游和商旅出行分别约占10%。

  同程研究院首席研究员程超功表示,与2022年同期相比,2023年春运表现出强劲的复苏势头,铁路、民航、公路的旅客发送量预计会有较大幅度增长。客流量整体走势方面,春节前的客流高峰较往年相对平滑,但探亲流与务工流在春节前5至7天内仍将出现明显的叠加效应,客流高峰时段传统返乡线路的运力仍然偏紧。

  正因如此,为了进一步满足旅客的出行需求,交通运输部门采取了多种方式增加运力。数据显示,今年春运全国铁路最大客座能力比2019年增长11%,高峰日最高可安排开行旅客列车6107对,客座定员可以达到914万人。国铁集团客运部主任黄欣表示,铁路部门将统筹用好去年开通的新线和新站资源,以及新投用的复兴号动车组等先进装备,增强路网整体功能,提升客运能力。

  此外,春运期间全民航日均安排客运航班11000班,中国民用航空局总飞行师万向东表示,虽然这个数字不及2019年春运,但民航局将积极引导航空公司在筑牢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支持春运期间国内航线加班,鼓励航空公司更灵活地调配运力,满足春运期间热点地区、热点航线的旅客出行需求。

  保障有力 旅途中收获温暖

  “这几年坐飞机都没有这么方便了,现在简直是‘畅行无阻’!”8日,在北京大兴机场的航站楼内,冉宇踏上了春节前最后一趟出差的旅途。

  据冉宇介绍,出差是他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两年来,他每次乘坐飞机前都要提前3小时来到机场,就是因为扫码、测温、报备等多种防疫措施可能会导致旅客排队,从而耗费大量时间。“现在又恢复了曾经的无纸化乘机,对旅客来说真的方便多了。”

  良好的服务保障能够在春运中给旅客带来更多幸福感,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不仅可以提升出行效率,还可以让旅客在回家路上尽享愉悦的心情。

  春运工作专班副组长、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成光表示,今年春运,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信息共享和运力对接,不断提升旅客换乘效率,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积极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自助验票等服务,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积极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乘客,完善无障碍设施,提供必要的出行帮助。

  其中,中国铁路南昌局在11个学生流主要地车站,为学生团体旅客提供预约进站、专区候车、优先检票上车服务;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则在部分车站为候车旅客送上精心准备的春联和福字,向广大旅客送上祝福;北京大兴机场针对12至17岁没有家长陪同的青少年群体推出“无成人陪伴青少年服务”,弥补青少年这个无人陪伴旅客群体服务的空白;上海浦东和虹桥机场则为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无障碍洗手间、独立母婴室、安检无障碍通道和私密检查室等无障碍延伸服务……

  “这几年,虽然疫情影响了很多旅客的出行,但作为经常出差的‘赶路人’,我可以真真切切感受到出行体验的一步步改善以及‘交通人’的无私付出。”冉宇说,如今出行条件越来越好,服务质量越来越高,旅客在春运中收获的幸福感自然越来越多。

  据悉,今年春运期间,铁路部门将全国站内便捷换乘的车站由过去80个增至100个,同时在到站补票和列车补票业务环节全面实施电子化,旅客在办理补票、变更等业务时,不再收取手续费;民航部门也进一步优化航班计划编排,切实减少因航班取消和延误给旅客出行带来的不便。

  每年春运对交通运输部门来讲都是一场“大考”,今年的“考题”可能更难。徐成光说:“全体交通人都深知做好今年春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将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努力打造平安春运、健康春运、便捷春运、舒畅春运。”

  未雨绸缪 多措并举保安全

  不论是民航还是铁路,今年春运以来,在为旅客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如何在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成为交通运输部门需要面对的挑战。

  早前,铁路部门已经明确,倡导旅客错峰出行,减少人员聚集,强化车站客流组织,积极推广无接触式服务,引导旅客有序分散进站候车,保持安全距离。民航局也明确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持续做好客流引导,尽可能为旅客提供无接触式服务,并做好一线员工健康监测和重点场所清洁消毒、通风,降低旅客感染风险,让旅客安心出行。

  “春运是人员流动规模最大、出行最为集中的时期,百姓回乡过年、探亲访友的愿望较为强烈,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返乡、探亲访友、赶集赶场等出行需求增加,新冠疫情向偏远农村地区扩散的风险明显增大。”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旅客在出行前可多关注交通部门的出行提示,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备足随身携带的个人防护用品。

  此外,据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员郅煜介绍,如今许多百姓已经“阳”过或正在“阳”,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为了缓解症状,多数人会吃退热类药物及止咳药物。很多止咳药和感冒药中都含有引起眩晕和嗜睡的成分,服用后会出现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甚至视觉模糊等副作用。

  “如果春运期间需要驾车出行,服药后所出现的眩晕或幻觉会使人难以集中精神,势必影响驾车安全,很容易酿成祸患。”郅煜表示,如今药物种类繁多,每个人遇到的副作用不尽相同,建议服药前仔细查阅说明书,如服药后出现身体不适或上述不良反应时,应待好转后再驾驶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

  郅煜还指出,部分“阳康”后的驾驶员可能会有胸闷、气短、头晕等情况。如遇这些情况,要注意补充水分,及时休息,不疲劳驾车,开窗通风。

  对于选择铁路或民航出行的旅客来说,今年春运则要提前规划好行程时间,避免在候车室、候机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长时间停留。专家表示,在候车、候机时,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在旅途中,还要尽量减少在交通工具上的用餐或饮水次数,打喷嚏时用手肘或纸巾遮掩,减少病毒散播风险。

  另外,现在许多人有随身携带酒精消毒喷剂的习惯,但不论是乘坐火车还是飞机,酒精均属于违禁物品,旅客不仅不能随身携带,而且不能托运。旅客在旅途中如有消毒需求,可以随身携带处于完整包装下的消毒湿巾、棉片,但限于个人自用的合理数量。

  “运输安全历来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相信在大家的携手努力下,今年春节一定是一个安乐祥和的幸福年!”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訾谦)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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